婚外情已经成为了社会的一大问题,是当今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而小三也早已成为了一个新名词,人们对小三已是到达痛恨的程度。小三,似乎成了一个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那么小三的心理是什么呢?记者采访挽救婚姻专家,专家将女人当“小三”归纳为四种类型,并对每一类进行了相应的心理分析:
第一类:不以结婚为最终目的的“小三”,大多数具有隐蔽的恋父情结。
她们这一群体对已婚成熟男性有一种特别的好感,而且毫不顾忌对方已婚的事实,不顾一切现实障碍疯狂追求对方。比如在现实中有些女孩会爱上比自己年龄大很多的已婚男人,即使自己身败名裂也在所不惜。即使在对方不能够给予任何婚姻承诺的前提下,依然愿意保持情人关系,心甘情愿以“小三”的身份与对方相处。
第二类:做“小三”的女性内心普遍缺少对爱的安全感,源自于从小缺失父母的关注和重视。
当遇到一个成熟体贴又能够呵护关爱她的男性,即使这个男人已经有婚在身,也愿意和这样的男人在一起,寄望于将来有一天对方能够离婚,终成正果。但是大多数这样的女性很难心想事成。因为缺少安全感,这样的女性缺少爱的能力,对男人会很抱怨和挑剔,并且大多数会忍受不了“小三”的地下身份而逼迫男人离婚,或以怀孕等方式胁迫男人,但男人选择的结果大多数是原来的婚姻。这样的“小三”很多下场和结果很惨,感到被人欺骗或背叛,极端的会选择自残或自杀。
第三类:出于病态的情感需要的满足。
有些被称为“天生小三”的女性,各方面条件都优秀,经济和精神上也不依赖男人,但是在亲密关系中有一种病态的需求,那就是“小三综合征”。由于对异性关系的极度恐惧和曲解,使得这类女性无法通过正常的婚姻和情感关系得到满足,而只能通过与别的女性争夺丈夫来获得病态的情感满足,这类女性大多数颇有魅力,在生活中也不缺少追求者,但是却无法实现真正亲密关系的建立和维持。
第四类:好逸恶劳,只为名列财富
也有为数不少的女性成为“小三”是因为颇有姿色,但是因为受教育低或自卑等原因,造成好逸恶劳,大多数已婚成功男人成为这类“小三”的目标。名利地位和财富成为这类女性成为“小三”的功利性因素,如果这些得到满足,即使不能明媒正娶,也可以坦然接受,被查处的贪官包养的“小三”大多属于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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