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效心理治疗的机制
良好的心理治疗效果的产生,主要依靠下述四种治疗机制的建立而起作用。
1.施治者的支持与配合。一个人在情绪不稳定、心情不舒适的时候,最需要的莫过于别人的支持与安慰了。一支本有希望夺冠的球队,其参赛结果却名落孙山,杀而归,此时,最需要的莫过于嘘寒问暖、理解支持、安慰与休息,而并非一味地讨论、分析、批评失败的原因。同样,刚刚丧偶、失去子女、事业失败、生病受伤的人,心理上最需要的正是别人的体贴、安慰与支持。所谓千里送鹅毛,礼轻情义重,一句关心的话,一些同情的表示,犹如雪中送炭,比什么都更能使受困苦的人感动,并可以使一个精神将要崩溃的人神奇般地重新振作起来。不管是球场上的败军之师、还是生活中丧偶失子、事业失败的人,或者对学习毫无兴趣的人,其共同心病就是失去了对自己、对人生或未来的希望。因为经过长久的努力往往导致精神疲乏,意气消沉,失去了适应环境、面对困难的信心。因此,心理治疗能使病人好转的治疗机制之一就是,帮助病人培养希望、恢复动力。所以,给求治者提供适当的支持与辅助,可以说是心理治疗的前提,也是心理治疗的根本所在。
2.求治者的认知与领悟。俗话说,只有爱是不够的。一个长期陷入失意、困苦的人,或重复陷于困扰处境的人,还得进一步强化其认知与领悟,才能使其脱离无法自遣的症结、自己看不到的矛盾,才能摸索到得以改善的方向。
尽管一般人都相信并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事实上,自知甚难,这就是所谓的当局者迷,需要旁观的第三者来帮助他了解自己的动机。所以,心理治疗也是帮助病人分析自己的内心,使其看透自己的潜意识,了解自己的心理与行为的意义,继而发现解决心理困难、处理心理问题的方向。只要有了充分的了解,问题的答案也就不难获得了。人类是高智能生物,认知能力强,领悟力高,只要“知道”自己,便可以指挥自己,驾驭自己,并能使自己朝着正确的方向去顺应。当然要想发觉到心理问题的症结所在,认知其性质,领悟到从前没有意识到的潜在动机,是需要时间、耐心和精力的。
3.治疗中的训练与学习。一般说来,心理治疗通常要兼顾三个方面:一是定向,即了解问题的性质,决定可能得以改善的方向;二是激活,即培养病人希望得到医治以求得改善的动机;三是改变,即帮助病人实际地改变行为或改善态度。但客观上存在着“明知故犯”或“本性难移”的现象。有些行为由于年深日久,变成了性格的一部分,即使要改,也需要一段时间慢慢地去学习、训练、矫正、改变。而心理治疗则是利用心理学意义上的“学习原理”来帮助求治者改变行为的。即适当地利用奖赏、处罚,来消除不合适的旧行为,增加合适的新行为,同时应用有效的方法去训练新的行为方式。例如,减少病人在病房自己行动的机会,给他在大庭广众之下予以“出人头地”的机会;或对病患行为予以电击惩罚,对新的正常行为予以物质或精神奖励等等。
心理治疗的着眼点,不仅在于通过训练使求治者的行为得以改善,而且还要通过刺激使其观念和态度得以改变。帮助求治者建立一种比较积极、有效而且适合的基本态度,这又往往要经历一个长久的过程,一次又一次进行,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
4.促进自然愈合与成长。外科医生用针缝合伤口,只能促使伤口自己复愈,却无法使伤口直接复原。同样,心理治疗也只能帮助求治者自己慢慢地从心理困境中解脱出来,得以康复。心理治疗的目的在于,把求治者的心理压力与自我挫折感尽量减轻,让病人能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慢慢去克服、改变自己在心理和行为上的缺陷。有时,心理治疗仅是帮助患者度过危机和难关,需待时机和条件成熟时,依赖患者的心理自我调治能力的重建,促使自我走向健康与成熟。心理治疗的作用,旨在帮助排除可能的障碍,让求治者健康发展;或从过去的经验中学习新经验,从新知识里获取克服困难的要领与技巧。
总之,心理治疗并非神秘的玄术,也不是看相算命的骗人把戏,而是一种应用心理学。它是利用心理学的原理支持一个困境中的心理病人,从自己了解自己的过程中寻找“心结”和适应的新方法,培养自己应付困难的能力,充分调动病人的主观能动性来解除自己的心理问题。
二、心理治疗过程的阶段与步骤
关于心理治疗过程中的阶段与步骤,各种不同的心理学流派对此看法不一,实在是众说纷纭。有分3个阶段的,有分4个阶段的,也有分6个阶段的。我们综合各家之长,将心理治疗过程分为3个阶段和若干个步骤。
1.心理诊断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收集求治者的基本背景资料,认清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建立起良好的医疗关系,制定治疗的目标。这是一个准备阶段,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开端。这一阶段又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建立医疗关系。心理治疗,主要依赖于求治者与施治者之间能否建立起互相依赖、合作无间的关系,并基于此种友好的关系而施予治疗。因而在心理治疗过程中,医疗关系的建立是非常重要的。著名心理治疗专家罗杰斯(Rogers,C·R)曾经说,许多用心良苦的心理咨询和治疗之所以未能成功,是因为在这些咨询和医治过程中,从未能建立起一种令人满意的医疗关系。另一位专家帕特森(Patterson,C·H)也认为:“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是一种人际关系的体现。”而这种亲密的关系,从第一次见面时就应开始培养。施治者真正地去体会求治者的处境,使其初次与陌生人见面,就无所顾忌地申述自己内心的烦恼、私人的隐事。施治者应帮助病人,使其真切地感到鼓励与支持,愿与施治者接近、交谈,申诉其心理问题,并使他觉得有希望改善他的心理问题,从而对心理治疗产生兴趣。良好的医疗关系的建立是为了帮助求治者以更合适的方式思考与行事。通过这种关系的内化,求治者可以尝试去改变自己,达到矫治的目的。
良好的医疗关系具有三个特点:
首先是医疗关系的独特性。即在心理治疗过程中,施治者与每一位求治者的关系都是独特的,与其他所有社会中的人际关系比较也是独特的。帕特森也曾指出,治疗关系不是建立在社会交往的立场上的,它完全是一种在特定的时间内、隐蔽的、具有保密性的特殊关系。但这种关系的密切程度和深度超过了一般的社会友谊关系。因为这种关系是在没有任何威胁的情况下小心地建立起来的,治疗的气氛必须使前往求治的人有安全感,以保证其自我暴露和自我探索的进行。
其次是主客统一性。心理治疗的过程,是主观性和客观性辩证统一的过程。在心理治疗的整个过程中,施治者都应保持客观、中立的立场,只有这样,才能对求治者的情况有正确的了解和客观的分析,才可能找到最佳的处理办法。求治者之所以能从这种医疗关系中获益,主要是保持了必要的客观性。而医疗关系中的主观性意味着施治者应以其真诚的态度对待求治者,尊重求治者,不断地使之感到温暖可信。同时,客观性和主观性的辩证统一,也有利于心理治疗过程的深入发展。这是因为,施治者与求治者之间没有日常的纠葛和利害冲突,使得施治者最有可能站在客观的立场上,为求治者着想,对求治者负责;又因为这种关系能自觉应用有关人际关系的科学原理,使治疗关系能正常有效地发展,并使医治双方都能将注意力集中于治疗中最基本的问题。
最后是专业限制性。每种心理治疗情境都是有其限制的,保持这种限制,对获得治疗成功往往是非常必要的。常见的是专业限制。治疗关系建立的限制,即医治关系的建立和发展是受制于求治者的。帕特森认为,医疗关系的建立和发展,是因为求治者遇到了自己无法独立解决或无法通过其他途径加以解决的难题,求治者感到他需要特别的帮助或支持。因此,医疗关系强调求治者必须对自己的心理境况感到不满,而主动要求取得这种帮助。如果求治者在某一方面并不想求得帮助,或者是自己停止了来访咨询,那么,即便是施治者觉得自己有新的办法或是找到了肯定能对他有帮助的“药方”,去主动找对方医治也是徒劳无益的。另外是职责的限制。施治者应认清什么是施治者的责任,什么是求治者的责任。例如,某求治者可能认为自己对孩子的管教毫无办法了,认为施治者应为改变其孩子的不良行为负全部责任。而实际上,施治者的责任是帮助求治者重新认识在与孩子交往中的行为,帮助他调整自身的行为来帮助孩子改变其不良行为。这是求治者的职责,施治者是无论如何努力都难以越俎代疱的。在心理治疗过程中,任何变化的产生都需要经过施治者与求治者双方的努力。如果没有求治者个人的努力,而仅仅依赖于施治者,其自身状况的改进是不可能实现的。施治者职责的限制,实际上,正是以帮助来访者成长为目标的,这恰巧也是治疗目的所要求的。还有就是时间的限制。时间的限制是保证治疗成效的有效制约。治疗中一次会谈时间通常为40分钟左右,施治者应使求治者明白,治疗时间是有时限的。这样能促使求治者自己调整自己的行为以便有效地利用会谈时间。尽管有些求治者可能不喜欢这种时间的限定,但最终却必定要接受这一点。实际上,简短会谈中所含的必要而适当的信息量是有助于求治者学习和治疗的;而长时间的会谈和超量的信息反而会使其收获下降。
(2)收集问题信息。这一步骤的主要任务是,深入收集与求治者及其问题有关的资料,认清“主要问题”。一般说来,施治者收集的资料越多,对下一阶段进行心理论断就越有利。信息的收集包括三个维度:一是时间维度,即注意求治者过去、现在、将来的有关信息。对于求治者过去经历的了解,可以得知其目前的概况;对于求治者现时状况的了解,又有助于获得其对自己和自身问题理解的有关信息;而对求治者对未来的看法和打算的了解,则可以更进一步认清其对自己、对他人、对周围世界的看法,以及他所面对的使之产生烦恼与困惑的现有问题。三者综合,有助于了解对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和为何前来求助。二是思维与情绪的维度,即注意求治者对于自身、他人及有关事件的看法,注意由此而引发的情绪活动。对思维与情绪的认识有助于了解思维与情绪之间的交互作用,以及理智与思维不协调甚至对立的情况。三是思维与行为维度,即注意求治者对现实的理解与看法,注意怎样处世待人,怎样处理自身所遭遇的各种事情,注意其出现心理冲突时,采取什么防范应急措施,以及他对自身处理这些事物的看法。这有助于了解求治者是怎样一个人,有助于了解其思维与行为之间的关系,并可预测其今后在某事上的反应。
所谓“主要问题”,就是求治者最关心、最觉困扰和需要改善的问题。进入心理门诊的人绝大多数都是带着自身的问题而来的,往往非常敏感,也就更易受到伤害。虽然第一次会谈时,求治者会说明最因扰他的问题是什么。但有时却需要经过好几次会谈,慢慢摸索、探讨,才能真正了解困扰他的问题。这是因为,求治者往往羞于开门见山地诉说他的主要问题,比如说:“我有同性恋倾向”,“我跟某人发生了暧昧关系”,等等。加之有时求治者也不一定真正知道自己的主要问题是什么,而需要在不断的会谈中渐渐道出其问题的核心。如,一直怀疑妻子不贞的丈夫,其“主要问题”可能是自己作丈夫没有信心;一向不与异性来往,认为谈论“性”是很肮脏的事的人,其基本问题可能是内心有许多对性的欲望。为此,施治者对什么是“重要问题”应有足够的认识,并努力创造出某种能使来访者产生温暖、有安全感的气氛。此外,对对方所谈内容的真诚关注、友好的面部表情,对对方思维、情感活动的理解应达到共鸣的境界,这也是收集信息时应当引起注意的。当然,施治者良好的职业形象、敏锐的洞察力也是必不可少的。
在收集信息的阶段,施治者一方面应注意引导对方的思路,另一方面注意倾听对方的谈话,不是在特殊情况下不应随意打断求治者的谈话,扰乱对方的思路。提问时也不应连珠炮式地发问,以免造成对方过重的心理压力,并切忌在收集信息资料阶段就对求治者的问题妄下断语,造成误诊和更严重的心理伤害。
(3)进行初步诊断。这一步的主要任务是对求治者的心理问题及造成此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和确认;此外,是否打算继续接待求治者并给予治疗,也是施治者需要确定的。并非所有的求治者都适宜做心理治疗,因此需要慎重决定治疗的适合性。也就是说,求治者的精神状况必须没有错乱,并患有明显心理疾患和障碍,且愿意接受施治者,才适合于心理治疗。求治者个人的因素影响着治疗过程,不正确对待,就难以取得积极的治疗效果。求治者是否适宜做心理治疗应在诊断阶段进行确认。
对求治者的问题的确认和分析诊断的过程,是一个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过程。强调对深层次问题的注意,需要施治者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并具有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能够把问题具体化,也就是施治者应注意事物的特殊性。实际上,收集与问题有关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判断,然后决定心理治疗应采用的方法及工作的主要方面,是一个部分(收集信息)到整体(综合分析、对问题的确认)再到部分(在抓到主要问题的前提下各个击奇)的工作过程。一位著名心理治疗专家在谈到心理诊断时建议:第一,不要把不同的东西分开来想,这样做会使你变成瞎子而什么都看不见;第二,对放置着各种不同东西的场景,集中注意力去观察它的构造;第三,抓不准的情况和完全不懂的情况,即成为问题所在的部分,要放到更大的背景和构造之中重新观察;第四,综合分析,试予追究各部分事实在整体构造中发挥着什么样的功用,并在此基础上作出初步诊断。
(4)确立治疗目标。在进行心理治疗时,施治者要在完成心理诊断的基础上,与求治者共同制定治疗目标。即让求治者明确:通过治疗,希望解决什么问题,应有什么改变,达到什么程度等。治疗目的的制定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具体。例如,面对一个对自己失去信心而成天怀疑妻子有“外遇”的丈夫时,其治疗目标就是减除他的自卑感,增强他的自信心,最终改善其夫妻关系。这种目标就是非常具体的目标,而且具有可测性,因为求治者朝向这一目标走的每一步都是可见的。
第二,切实可行。治疗的目标应是现实的,要根据求治者的潜力、水平以及他所受周围环境的限制来确定。超越现实可能性的目标不仅不会使治疗成功,反而会加重求治者心理的难度。
第三,是心理学的目标。治疗的目标应是心理方面的,而不是生理方面、物理条件方面的目标。如使求治者变得更为自信、不再自卑、减少焦虑等,这些目标则应是有利于求治者心理或人格健康发展的目标。有时求治者伴有躯体症状,如这些症状是与其心理状态有关的,其治疗目标也应是怎样改变引发这些躯体症状的心理因素,而不是消除和减轻其生理症状。纯粹生理治疗的目标只有通过医学的手段才能完成。
第四、有轻重缓急。有些求治者只有一个治疗目标,而有的求治者可能会有多个治疗目标。如一位求治者具有轻生自杀意向,同时还有焦虑不安、社交恐惧、性格内向等心理问题需要解决,在面对如此多个治疗目标时,施治者应认清轻重缓急。一般应首先消除自杀意念,继而解决焦虑,然后再解决社交恐惧,最后弥补性格缺陷。当然,在治疗过程中,随着施治者对求治者的深入了解,治疗目标可能会重新排序,或者也可能引申出其他的治疗目标。假如此时新出现的目标相对其他目标更为重要,便应将其定为治疗的首要目标了。第五、反馈评价。并非治疗目标一旦定出就可以对其置之不顾,还需要经常检查和评价。一般来说,由于目标定得具体、现实、可测,经过治疗,求治者一般都会显示出某种进步。此时回顾、检查治疗目标的完成情况,对求治者来说会成为一种积极的强化,有助于激发他自己的动机,增强他对治疗的信心。如治疗进行得不顺利,检查和评价也有助于调整治疗方向和选择更适当的治疗方法,使治疗得以向纵深发展,并取得良好的疗效。
2.帮助和改变阶段。这是治疗中的重要阶段,直接决定着治疗的效果,在这一阶段运用何种方法,使求治者产生何种变化,完全与求治者及其所面对的问题有关;此外,由于治疗方式方法不同,进行此阶段的步骤也各有异。各种疗法的具体进行步骤将在下节中详述,这里仅强调与帮助求治者改变其认知或行为等有关的问题。
(1)施治者的责任。前来治疗的人,往往容易把施治者当作心理“建筑师”,认为他一定能为求治者个人提供心理“建筑蓝图”。即施治者应告诉求治者,他的问题是什么,他应怎样解决这一问题。何时应往哪儿走哪一步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施治者薃E乎是个万能的人,不仅在为求治者改变其行为或其他问题承担职责,而且也在为求治者承担一生的全部责任。实际上,施治者应注意避免扮演这一角色,而应成为求治者在心理治罙E过程中的管理者。心理治疗的一个重要假设是要求治者自己回答出他是怎样一个人,他的问题是什么,他是否想解决这一问题,他是否想作出自己的努力等问题。施治者的角色是提供一种对求治者有利的外在环境和良好的人际关系,提出某些说明、解释、意见和建议,通过领悟和学习,促进求治者的改变和增长,帮助求治者自己成为自己的施治者。因为施治者提供的一切外因都只是变化的条件,而求治者内心的改变等内因才是变化的根据。
(2)领悟。在治疗阶段,施治者往往可以帮助求治者重新审视自己内心中与问题有关的“情结”,并帮助对方达到某种程度的领悟。这种领悟的作用之一是,可以使其问题的严重程度降低,并能建立使对方心理真正强健起来的心理平衡。此时,许多求治者的问题虽然仍然存在,但他已经开始有所改变了。帮助求治者进行内心的探索,使之得到某种领悟的第二个作用是,可以为他改变其外显行为提供心理依据,产生强大的彻底解决自己问题的动机。例如,某求治者总感到自己只要一看书,一用脑子,身体的某个部位就会产生一种难受的感觉,这种感觉刺激影响着他,以致不能看书学习了。
在治疗过程中,施治者应帮助他先达到一种认知,即使他相信他所做过的许多医学方面的检查,证明其怀疑自己有病是无根据的,从而使其相信,这种情况很可能是由心理因素引起的生理反应。求治者也许很快达到这样一种领悟:即自己看书时,潜意识中,就开始怕这种难受的感觉出现,就在等待着这种感觉的出现。意念集中在此,结果一出现微小的生理反应即引起自己的过分关注,形成条件反射并固定下来。求治者自己如果更进一步认识到在生活无规律的情况下,这种问题更易出现,这样,施治者与求治者同时又应一起讨论了有关外显行为的改变问题。以后,这位求治者就会将前面的领悟扩展到对关于睡眠方面问题的认知,从而在其心理健康的轨道上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此时,他便进入了发展阶段并逐步成为了自己问题的施治者。在这样的情况下,他的问题的解决,最终可以较为满意。
(3)支持。即施治者通过给求治者以正强化,以及通过给对方指明在某一事件或情境中应抱有的积极、有益的方式,通过真诚的对对方好的行为的表扬、鼓励和支持等方式来减轻对方的焦虑,促进对方积极行为方式的增长。支持在治疗过程中作用极大,必须慎重对待。首先,当施治者对求治者作保证或鼓励时,其基本出发点应当是立足于现实的,而不能仅开一张空头支票。有的施治者出于好心,对求治者作出:“这件事情一定会好的,”或“我敢担保你会做得很好”等保证式的支持鼓励,实际上这反而于治疗不利。
其次,“正强化”同样必须慎重使用。施治者一定要注意自己奖励对方时是奖励对方的什么事情、哪个方式,奖励后会出现什么情况,不奖励又会出现什么情况,怎样方式的奖励才能取得最佳效果等。既要注意“正强化”的方向,即不鼓励对治疗起副作用的行为,又要注意避免“正强化”使求治者为了赢得施治者的表扬而表现出的迎合行为的消极影响。因为这样,反而刺激了对方的依恋心理,使治疗过程难以结束。在治疗过程中,求治者最理想的进步是自己奖励自己,从而减少对施治者奖励的需求和依赖。但求治者在治疗初期尚不具备自己奖励自己的能力,那么此时,施治者的支持奖励便是必不可少的。在大多数情况下,“正强化”的采用应适度,应以不定的间隔为好,以针对性强为好,在求治者某一新行为已稳定地出现时,应不再重复对其进行表扬。
(4)反塑造。在治疗过程中,施治者往往采用奖励、期望、对峙、帮助对方达到某种领悟等影响方式来矫正求治者的认知和行为。反塑造是指求治者采用同样的方式来影响施治者。对所有人来说,他人的影响都可能会在自己身上产生某种作用。因此,施治者也应注意来自求治者的各种影响。有时,求治者这种影响对方的意图可能并不比施治者少,他们可能会有意无意地奖励或惩罚施治者。比如当施治者以能使求治者感到愉快的方式行事时,求治者就会以自己的进步、或对其看法与做法表示赞赏的形式回报施治者。而当施治者使求治者感到不快时,他就可能以退行或攻击的方式对待施治者。对求治者所表现出的这种行为,施治者可以采用两种方式来加以应付:第一种方式是,当求治者创造出一种使施治者感到相当愉快或不快的情景时,施治者反问自己:对方为什么要这么说或这么做?他希望我作出什么样的反应?我自己的反应会对对方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这实际上是在分析对方的意图和了解是否产生了交互作用,以便作出相应的反应;第二种方式是,不管或有意不去重视求治者对施治者构成的影响,而只是专注于治疗目标的实现。这有助于对方了解施治者不愿受其影响的意愿,并促使他放弃再重复此类反塑造行为。
(5)移情。移情意味着求治者可能把以前生活里与他人关系中产生过的情感、态度等主观体验移植到施治者身上。比如,当施治者以一个权威者的面目出现时,对方可能表现出过去对某一权威的种种心态:敌对情绪、防御反应或逢迎等。求治者对施治者的移情反应既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既可能是直接的,也可能是间接的。不论对方的反应如何,施治者都应对此保持较强的洞察力,认识到所有的移情都可能成为某种形式的治疗阻力。移情一旦出现,就会对治疗过程产生不利影响。一般说来,对施治者移情的处理方式应依据移情本身的情况而定,也许应对此进行解释,也许应让其自生自灭。间接表达出来的、一般程度的积极的移情,只需给予较少的注意就可以了;而直接的、强烈的、消极的移情则需认真对待。
(6)反移情。反移情是指施治者以不适当的行为来对待求治者在治疗中的某些行为表现。这种反移情同样既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比如,施治者可能并没有什么缘由而表现出对求治者的关心、注意,或者求治者并未有任何行为不当之处,但施治者却对他感到反感,并表现出厌烦。反移情对于施治者来说,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有利的一面是,当施治者认识到自己反移情倾向的存在时,会因此学会更好的认识自己。不利的一面是,施治者一旦把自己的情绪带入治疗过程就必然失去判断力,失去必要的反应形式和帮助对方的方式的客观性,而受到一定程度的主观影响。
(7)对峙。对峙是向求治者指出其态度、思想与行为之间出现的矛盾。对峙不是施治者对求治者认知、感受的直接、简单的反馈,而是更重视对方较深层的动机与所表现的行为之间的矛盾。此时施治者所表达的信息常常为“你说是这样,但事实并非真的是这样的”。如施治者在对某一有婚姻关系紧张问题的求治者采用的对峙方法应是,指出其矛盾:“你说是要挽救自己的家庭,使之免于奇裂,但你的行为使我怀疑你是否真的想做到这一点。” 施治者在此阶段应用此法时应注意:第一,对峙的运用必须建立在良好的医疗关系的基础上,因为对峙对求治者来说很可能是应激性的;第二,对峙的内容一定要有事实根据。在事实不充分、不明显时不宜采用此法;第三,注意掌握应用对峙的时机,要在求治者能随和接受这种对峙时采用;第四,应用对峙应以有助于求治者的成熟发展为目的,而不能使之变成一种攻击式的反应。
(8)解释。解释是为求治者提供关于现实世界的另一种看法,它应该被认为是施治者在治疗过程中最常用、最有力的“武器”了。解释根据各种不同的学派其理论也各不相同,如心理分析学派偏重于压抑潜在无意的东西,认知学派则注重理性地、现实地帮助求治者认识世界。但无论如何,在进行解释时,施治者首先应知道向对方解释的内容应是什么,其次要注意何时应用解释以及怎样应用解释来面对求治者。因为只有适当地应用解释,才可收到良好的效果。
帮助和改变阶段是心理治疗中最重要的阶段,是施治者任务最重的阶段,又是施治者最能发挥其创造性的阶段。在此阶段,施治者可以开动脑筋,采用一切可能的方式,针对性地创造出一些新的技术来帮助求治者产生某些改变,以达到治疗的目标。故对施治者来说,又是最富于挑战性的阶段。
3.结束阶段。心理治疗实施一段时间,敢得满意的治疗效果后,随即应进入结尾阶段,以便结束其治疗。治疗阶段的长短不同,结尾阶段的开始也有所不同。如原先预定十次会谈之后结束治疗,那么最后两次会谈就应将重点转移于结束期的工作;假如是持续一年之久的治疗,则在最后一、二个月即应逐步开始准备结束。在结尾阶段应注意如下几点:
(1)综合所有资料、作结论性解释。在整个心理治疗过程的逐步进行中,施治者应随时从求治者那里获取心理资料,据以掌握求治者的心理反应模型,并不断给予求治者解释、说明,使其了解自己的行为方式,帮助其学习新的反应方式。到了治疗结束之前,施治者宜与病人作一次全面性的研究、检讨,综合所得资料,作出结论性解释,使求治者有机会对自己进行更清楚的认识,以便应付将来可能必然面对的心理生活。这种综合性的评语、建议、容易使求治者铭记在心,作为一生的座右铭,可以诱导他人掌握处世待人的心理方向,帮助他不断成熟。
(2)帮助求治者举一反三,学习应用治疗经验。心理治疗的最终目的,不仅希望求治者能把在治疗过程当中所学习到的新知识、领会与经验应用到日常生活里,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希望求治者以后能不经施治者指点、引导与帮助,自己也能帮助自己继续学习、发展,走向成熟。在结束阶段,施治者要向求治者指出他在治疗中已达到的成熟,并向其指出还有哪些应注意的问题;还应帮助求治者重新回顾治疗要点,帮助检查治疗目标的实现情况,进一步巩固治疗所取得的成果。在结束阶段,施治者宜渐渐退出施治者的角色,采取比较被动的角色,让求治者自己扮演独立、自主、积极的角色来改善自己的心理状况。
(3)准备结束,接受离别。有的求治者经过长期心理治疗以后,可能形成依赖施治者的心理,或产生喜欢施治者的情感,舍不得结束离别。施治者应让求治者了解凡事都有终结,鼓励其自力而为,在真实的世界里独立自主。有的求治者依赖性很强,施治者应采取渐次结束的办法而中止治疗。
总之,心理治疗是一个目标明确的过程,是由不同的阶段、步骤组成的。各阶段之间相互重叠、相互关联,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慢慢准备、发展,进入高峰,然后又慢慢结尾、停止。施治者不但要随时注意每次治疗的情形,也要时时观察求治者在整个治疗过程之中的反应。在治疗全过程中,每一阶段又各有其侧重点,但明确的治疗目标又会使其和谐地、像一曲多声步的协奏曲一样美妙统一。好的施治者就是好的指挥家,当他掌握了更多的治疗技术和方法之后,当他更深刻地理解了求治者及治疗过程后,就能获得更大的自由度,在治疗时,自己的才智也就可以运用自如了。